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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全面启动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8-03-06 14:45:30 来源:中医科 孙瑛芝 责任编辑:年生义

    近日,庆阳市卫计委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执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国家实行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在我市全面落地铺开,更是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点要求。
    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对中医诊所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将中医诊所由原来的设置审批登记管理变为告知性备案,取消事前的审批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中医诊所只需向当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就可开展执业活动。同时,取得备案证的条件并不苛刻,只需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或者《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即可开办中医诊所,开办中医诊所对诊室不再做数量上的硬性规定,而是要求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同时规定100%提供中医药服务。
    为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对所开展的技术存在不可控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得在中医诊所开展,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此外,禁止提供任何西医、西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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