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领导成员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服务指南 最新文件 党的建设 基层动态 医改工作 医政管理 中医中药 健康促进 爱国卫生 法制监督 规划信息 家庭发展 基层指导 流动人口 疾病控制 妇幼健康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生活用水卫生许可

发布日期:2015-10-12 14:38:05 
生活用水卫生许可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621000000000WS000-XK-0008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生活用水卫生许可

行使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204

办理主体

庆阳市卫计委

受理条件

1.供水、相关生产或服务单位必须建立自身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卫生管理工作; 2.加强水源(含蓄水设施)防护,设置水源保护区; 3.生活饮用水必须经过净化消毒处理并达到卫生要求,蓄水设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4.从事供管水、相关生产或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 5.单位必须具备自检能力,及时检测供水、相关产品或服务质量,并定期上报自检结果; 6.卫生监测供水水质、相关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等。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卫生管理制度;3.制水工艺;4.一年内的水质检验报告;5.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名单;6.供水单位地理位置图;7.竣工验收认可书;8.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评价;9.主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

许可不收费,收取评审费500-1000元,甘价费(2004)401号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办理部门

庆阳市卫计委

办理地点

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934-8855211、0934-8855018

 

回到顶端|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wwwbet36365com 版权所有 不得非法镜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86号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电话:0934--8213009 传真:0934--8214464

备案号:陇ICP备15002466号 公安备案号:62100002000116 政府网站标识码:6210000019